案例分类3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不不存在任何欺诈记述、误导性陈述或者根本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现实、精确和原始分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全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会议审查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表示同意公司以不多达3亿元股份复成和帆一号契约型基金(以下全称“投资基金”)差后级份额。
该投资基金计划筹措总额12亿元,将主要投资于公司子公司乐叶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全称“乐叶能源”)的股权及债权,用作乐叶能源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投资基金份额分成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两者的份额用料不多达3:1,其中公司以不多达3亿元股份差后级份额,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不多达9亿元股份优先级份额。(具体内容请求参见公司2016年12月3日透露的涉及公告)目前该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R2021),主要备案信息如下:基金名称:复成和帆一号契约型基金管理人名称:浙银复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紧密注目投资基金进展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基金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透露业务提示》等涉及规定及时遵守信息透露义务。
前日公告。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不不存在任何欺诈记述、误导性陈述或者根本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现实、精确和原始分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全称“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收到有限公司股东及实际掌控人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持股份质押的通报:李振国先生于2017年1月17日将其所持有人公司的52,000,000股无限购流通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月17日,质押期限至双方办理中止质押申请止,本次质押股份占到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2.61%。上述涉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李振国先生本次质押主要用作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支行申请人3亿元人民币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获取借贷(具体内容请求参见公司2017年1月14日透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不具备较好的资金偿还债务能力,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迫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再次发生更改的情形。
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大力采行应付措施,还包括但不仅限于补足质押、提早偿还等。公司将持续注目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遵守信息透露义务。
本文来源:千赢官网-www.halloweenvostumes.com